培养单位

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我校实际,为了做好我校研究生暑假期间安全防范及教育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做好安全防范及教育工作

1.做好师生防溺水安全教育,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,宣传防溺水的相关知识和技能,及时向学生发送防溺水安全提示,介绍突发溺水事故处置方法,提高学生防溺水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。

2.做好师生出行安全教育,加强实践教学管理,强化暑期学生实习、社会实践、实训等活动的审批和安全保障,提醒师生外出实习、旅游或参加户外活动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,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,遵守交通规则,防止交通事故发生。

3.做好法制宣传教育,教育学生学法、用法、知法、守法,牢固树立法治意识、增强法治观念,严防学生参与非法传销、非法宗教、赌博等违法活动。

4.做好消防安全教育,教育学生规范用电,避免火灾、煤气中毒事故。要求留校学生认真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工作,教育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,假期期间没人留校的宿舍要关好水电、锁好门窗。提醒留校学生不要在宿舍里使用禁用电器(尤其是不要将电动车电池带入宿舍充电)。

5.加强防诈防骗教育。教育研究生深入了解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,提高研究生识骗能力和防范意识。

二、持续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

1.稳步提升就业率.推进就业去向落实率稳步上升。

2.严格核查就业信息。开展校院两级就业信息核查,严格执行“四不准”“三不得”要求,定期对就业信息核查情况进行通报反馈,并及时整改。

3.持续提供就业服务。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持续保障服务,开展校友企业招聘会,线上就业指导、就业咨询等。

4.积极开拓就业市场。持续组织开展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专项促就业行动,为我校2024届毕业生“早就业,就好业”打牢坚实工作基础。

三、做好学生去向统计和留校学生管理工作

1.请各培养单位做好学生暑假去向统计工作,全面精准排查,安排专人,准确填写附件1《暑假学生去向信息统计》,确保通知到每位学生家长关于学生本人的离校时间,并于7月7日(星期五)前将附件1《暑假学生去向信息统计表》提交至研工办邮箱。

2.各培养单位做好留校学生的统计工作。有学生留校的培养单位需安排好值班值守,做好学生相关管理工作。请各培养单位汇总留校学生名单并于7月7日前将附件2《暑假留校学生汇总表》提交至研工办邮箱。

3.各培养单位要落实好假期值班值守制度,并填写附件3《各培养单位暑假值班安排表》于7月7日前将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的值班表PDF版本发至研工办邮箱,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能离开广州,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,如有工作需要和突发事件,应及时返校到岗处理,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。如有留校学生的培养单位,请安排专人管理并做好留校学生管理工作。

四、做好新学期注册工作

1.研究生按照学校放假通知的注册时间到所在培养单位办理注册手续,符合注册条件者,注册人员在研究生证上加盖“注册”专用章,作为注册凭证。

2.研究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注册,应当事先请假,并说明请假时间。未办理请假手续,超过两周不注册者,作自动退学处理。

3.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,不予注册;对无故欠费的学生,只允许报到,不允许注册。

4.报送研究生返校情况及上课情况

开学2周内,请将分管领导签字的注册情况表纸质盖章版及可编辑excle版发送到研工办邮箱。

联系人:李老师  张老师

电话:38815386   85512584

邮箱:yjscszk@gpnu.edu.cn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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